【公告】轉知「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數位圖像使用收費標準」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12日臺教社(三)字第111008863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送教育部文化部原函、發布令及相關資料各1份供參。
1110008108_1「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數位圖像使用收費標準」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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